湖北美术学院插画艺术研究所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9-20 点击数: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 2 年, 在项目实施中,因正当理由可以申请项目延期,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助期满 2 个月前提交书面申请。延期不能超过1 年,最多可延期 1 次。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结项时应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一篇,或出版学术著作一部。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湖北美术学院,在发表、出版及以其他方式公开时应按规范标注,未标注的不能认定为项目成果。

附《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结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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