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插画艺术研究所关于组织申报 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20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校党委校行政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学校人才、资源和智力优势,引导和促进优势学科建设,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在我校落地落实,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根据《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湖美科字〔2021〕5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项目的研究工作。

2.每位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校级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3.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的学科、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有科学的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

4.在研的校级及以上级别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请的指导原则

申报项目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紧密联系国家和地方的文化艺术建设实践。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并有利于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健康发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对于组成科研团队进行申请的项目和有潜力申报国家级课题的项目,将优先批准立项。

本年度项目分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报者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82年6月2日以后出生)。

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项目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每项资助经费为0.5万至2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根据申报类别、评审情况及预算总额进行核定,申请人应按照《湖北美术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请程序

1.本年度校级课题的申报由相应的校级科研学术机构或部门负责受理。

2.申请人根据附件1《插画艺术研究所选题指南》所列条目进行申报。选题为方向性条目,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设计课题条目。

3.申请书、活页的纸本材料(各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请于2022年6月2日17:00前提交至插画艺术研究所(A4版画系二楼),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及立项

1.插画艺术研究所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插画艺术研究所的项目评审结果及评审相关资料须在2022年6月13日前报科研创作处。科研创作处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将拟立项名单报学校办公会审定,获得批准后正式下达立项。

2.项目立项后按照《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时的计划开展研究,按照《湖北美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实施细则》(湖美科字【2018】1号)要求自主支配项目经费。插画艺术研究所负责组织结题验收,检查课题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

3.项目实施周期,青年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一般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至2年,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结题之前,不能再次申请校级项目。

4.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湖北美术学院,在发表、出版及以其他方式公开时应按规范标注,标注字样中文为"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插画艺术研究所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能认定为项目成果。


插画艺术研究所联系人:苏静

联系电话:1820713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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